《精神现象学》要解决什么问题,实际上黑格尔说的很清楚,在他的自拟的广告词之中,透露出了它的整本书的目的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在这里,有人争论,到底黑格尔在最后得出的东西是绝对知识,还是绝对精神。
那么在这个广告词里面,说的很清楚,最终的结论,他称之为“纯粹知识”或“绝对精神”,换言之两者是同一个意思。
但是细究起来,两者仍然是不一样,但是这个不一样,恰恰表达出两者一致的一面。
一般来说,我们认为,知识是对于客体的知识,譬如说我们的意识面前,有个对象,关于这个对象的意识构成了知识。但是这个知识定义是一个基于主客二分基础上的观点,而黑格尔的知识观已经超越了这一点,达到了主客统一。
什么叫做主客统一的知识观?在我看来,即认识论和本体论统一的知识观。那么怎么叫做认识论和本体论统一呢?他怎么就被统一起来呢?
这就是,在黑格尔之前,两者是分离的,在逻辑上,认识论和本体论是一个分离状态。
一方面,如果你要探讨存在,你必须首先探讨你的认识,否则你的所有理论都是独断论(这就陷入到康德批判之中),另一方面,如果你要探讨你的认识,而你的认识是有限的,是一种有限的存在者,所以你必须探讨存在,才有可能探讨认识。
如此一来,你既无法知道认识,也不知道存在,陷入了彻底无知的状态。这就是康德式的悖论。
而黑格尔认为,我们如何才能解决这个悖论呢?答案是,因为上述这种分离状态是虚假的,他是基于一种中介观,或者把真理理解为独立自在的物自体,所以你无法用你的认识去把握彼岸的真理(这一点见《精神现象学》的导言部分)
那么,如果你要解决这个问题,你就必须知道,这里的真理不是离开你的意识之外的真理,而是内在于你的意识之内的真理,或者更确切地说,是你的认识参与到真理的自身建构之中。
但是,真理毕竟是真理,真理本身是自在自为,是超越于任何人的主观意识的。所以真理不是主观意识,但是又必须借助于主观意识,所以他是既内在于意识,又超越于意识,这就是自我意识。
但是达到了自我意识,仍然不是精神,因为自我意识,还是某个人的主观的自我意识,他还没有把他再现实化为客观物,于是我们必须继续上升,自我意识总是力图把自身实现出来成为客体,然后再把客体返回到自身之中,此时自我意识就又超越了主观的自我意识,达到了更高的精神状态。
而精神状态,又可以分为是分裂的状态,以及最终的回复自身的绝对精神。
所以这里面展开为三层超越性
其一、是自我意识超越了主观意识,达到了类的意识
其二、是精神超越了自我意识,使得自我意识能够实现在外在物之中
其三、是绝对精神超越了分裂的精神,达到了最终的自我意识的现实化,以及它的自觉
故而,在这里,在精神这个范畴之中,意识和存在就达成了最终的统一,此时精神既是一个本体论范畴,又是一个认识论范畴,这就是《精神现象学》的根本问题。
勿宁说,黑格尔是站在康德的立场上,超越康德。康德达到了自我意识,但是没有达到精神的高度(严格说来不确切,实际上康德的三大批判可以对应上述三个超越)。所以黑格尔要批判康德,他就必须站在康德的立场,把康德思路贯彻到底,让康德的自我意识充实为精神的高度,这就是它的目的。
正是在这个基础上,我们才可以说,到了精神现象学的最后,人类的意识终于意识到了,自身是作为本体论意义上的精神,于是展开为纯粹的概念思维,即逻辑学。
就是,他要批判康德。但是他要批判康德,又不能回到康德之前的独断论,那么他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。这就是这本书真正要解决的问题。
所以,人们争论到底是绝对知识还是绝对精神,根本毫无意义,这说明他们对于知识的理解还停留在前康德,或者康德哲学阶段
所以很多人说精神现象学,相当于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,这一点是错的。精神现象学的意识,观察的理性相当于纯粹理性批判。他的自我意识,实践理性一直到精神,相当于实践理性批判。他的宗教(包括艺术)和绝对精神相当于判断力批判。这一点才是对的。
我在这里提醒一下,读黑格尔,把黑格尔的绝对精神理解为上帝,只不过是方便法门。如果你真的认为他仅仅就是上帝,那么基本上停留在前康德的哲学阶段,两者还是以知性的方式去理解绝对精神。